有时候会想起故乡的那些人们,似乎很多人我记不起他们的名字,他们也不认识我,相比城市,有时候我还是很喜欢农村,只是现在城市生活久了,那种冷漠感也慢慢侵袭到自己。
虽然现在已经在一个城市呆了许多年了,但想想只有童年才是最真挚美好的,初中、高中、大学,然后毕业出来工作,已经完全地脱离了故乡的生活气氛,变成了另一个不认识的自己。
我之所以写不常回来就会很快被人忘记正是因为自己经历过了的东西,许多年过去了,我们依旧是一个漂泊的孩子,而故乡的熟悉感也慢慢陌生老去。
直到某天,我开始喜欢上了发呆,不管是去KFC还是去星巴克,我都会找一个靠窗的位置,然后在那里静静地发呆很久很久。
我终于找到了一种生活的方式,虽然是我不情愿的,但至少我能适应了冷漠与无助,一个人要坚强更要勇敢。
如果我们对青春有信心,那么我们输的起,我们真的不怕去追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