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深圳市****会通过了一项新的条例。据悉,该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个人破产法规,将在2022年的3月份开始实施。该条例实施后,将会对深圳经济特区的经济发展产生新的改变。听闻则消息之后,不少居民都表示实在太公道了,毕竟能每个人都会遇到经济不景气的时候。
该条例规定,凡是居住在深圳,且社保缴纳年限达到三年或者三年以上的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支出导致本人无法偿还债务或者丧失偿还能力的,可以向**提出破产清算,在**的**下度过一段信任考察期,证明确实无法偿还之后可**其债务。这种情况说明是不是可以欠债不还了呢?不是。对于利用该条例逃债、使用破产**进行诈骗的人,不仅不能如愿逃脱,还得接受法律的制裁。
那么,向**申请的条件是什么呢?条例指出,若是使用不正当经营**、消费过度使得自身丧失偿还能力的不适用本条例。另外如若夫妻共同申请破产,则可以按照一起破产案例进行**。条例规定,单独或者共同欠了五十万以上欠款,那么债主就可以向**提出申请,**对欠债人进行破产清算。
那么如果有人进入了破产阶段是怎么样的呢?按照规定,进入破产阶段的人将会被**限制其消费,不允许有高消费行为;限制他的职业资格,不允许出任公司的董事以及高管等职务,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职业。
这一条例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以前大家创业的时候需要以个人的名义来承担债务,并不能与企业一样,一旦还不上钱就进行破产。但现在一样了,现在有了新条例,使得许多敢于创业的年轻人没有了后顾之忧,为创业失败的人创造了一个新的机会,使得他们可以继续创新,为社会经济带来新的活力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