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娱乐公司(以下简称“SM公司”)以擅自脱离SM公司及团体的吴亦凡、鹿晗、黄子韬 以及谋求此等人员非法演艺活动的相关企业为被告,向****提起的共计14**讼,于6月24日全部由各自管辖**正式立案。SM公司继2015年提起9**讼案件后,在2016年又提起了共计14**讼,从而再次表明SM公司对侵害SM公司与EXO权益积极应对的决心,更加确信了SM公司为防止善意公司遭受吴亦凡、鹿晗、黄子韬的侵害或者参与此等人员非法演艺活动,而将采取一切法律措施的意愿。SM公司明确表示:“向韩国**单方面提出诉讼并脱离SM公司的吴亦凡、鹿晗、黄子韬在作出判决前依然是SM公司旗下艺人,在**作出正式判决前,此等人员开展的演艺活动均为非法活动。继本次提起的该等诉讼后,SM公司仍将持续在**采取法律措施。”
与此同时,SM公司又表示:“为促进中韩两国共同的文化发展,SM公司将坚决维护自去年逐渐得到重视的有关知识产权及契约精神保护或保障的**国家版权局的**、**出版协会的公约以及中韩著作权论坛的谅解备忘录。”具体来说,**国家版权局于2015年公布了《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以保护知识产权。
**广播电影电视社会**联合会和**出版协会发起制定了《**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强调遵守合同的重要性。同时,中韩两国在2016年第十二次中韩著作权论坛上签订了《音乐领域中韩著作权民间合作谅解备忘录》,同样把“遵守契约精神”作为了会议议题进行了讨论。SM在过去的23日,在关联方WOOLLIM娱乐公司所属**人男团组合“Tasty”提出的演艺专属协议无效诉讼案件中胜诉了,首尔**地方**的判决是“原告 Tasty的请求被驳回,并负担全部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