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不属于职工教育,所以不可列为职工教育经费列支,具体依据如下: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从该条例可以看出,职工教育经费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列支;
2、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主要依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第三条第九款规定: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爱的太真,思念已无尽头,过了那么多年,想起你的样子,心仍在颤抖,我流过的泪化成线,碎过的心结成茧,若有来世,化蝶与你飞越沧海,再不会有痛苦哀愁。岁月的尘埃无边,你的微笑似乎还有余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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