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刑是指**古代地方司法官名,“提点刑狱”的简称,宋初始设于地方各路,主管所属各州的司法、刑狱和监察,兼管农桑,一般都由从三品以上的京官**兼任。金代沿用宋朝的这一职位称为提刑使,后又改称按察使,为正四品官。
可以看出来,宋代的“提刑官”具有今天的省检察长、**厅长、省高级**院长、省军分区司令等多重的身份和职能,而且他们直接对**负责,在地方上没有直接的隶属对象。
随心一句: 你对我的喜欢,三分爱情,七分友情。
随心一句: 你就是我的太阳,而我是沐浴在你温暖阳光下的骄傲的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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