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般是在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的。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的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不过,离婚除了在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还可以去**通过诉讼程序办理,而管辖**不一定是户籍地**。《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对方连续居住超过一年时间的居住地进行**离婚。这里需要的材料就是由派出所或者街道办、居委会(村委)开开具的《居住证明》。因此,离婚手续可以到户籍地办理,也可以到经常居住地的**办理。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随心一句: 世上最痛苦的事是,我教会你了爱,在你身边的人却不再是我。
随心一句: 有些人的生命没有风景,是因为他只在别人造好的最方便的水管里流过来流过去。你不要理那些水管,你要真的流经一个又一个风景,你才会是一条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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