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在急转弯、陡坡路段、超车、过拱桥、通过人行横道及没有信号灯的路口等情况下,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即先变远光灯,再回近光灯。此外,夜间行车在光线不佳、照明不好的路段,驾驶员一般都会开启远光灯来增加照明视野,当对向来车(即会车)时,需关闭远光灯,切换成近光灯,会车结束后再切回远光灯。
一般来说,机动车在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笛等方式向前车发出超车信号,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另外,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尤其是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会车时,要将远光灯切换至近光灯,必要时还可关闭近光灯,以免对向司机被灯光晃到眼睛,导致看不清路,从而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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