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制服饰中分为朝服和吉服,是王公大臣和文武百官最重要的官服。蟒袍原承袭于明朝**蟒袍之制,以绣蟒多少为官制品级差异,绣蟒多则级别高,绣蟒少则级别低。
此外,绣蟒的蟒爪数量也是划分官位高低的一种形式,绣蟒相同但蟒爪数量不同,也是决定**高低的标志。从史料记载和一些实物来看,这种绣蟒、蟒爪的限制在清代初期、中期和晚期曾有所变化,而且在定制后的执行上也并不是非常严格。
按清代定制,蟒袍之上绣九蟒五爪者,只有皇子和亲王、郡王可以使用,皇子蟒袍最为尊贵,颜色为金黄色,而亲王、郡王蟒袍只能用蓝色、石青色。除了皇子和亲王、郡王,以下各级**绣蟒只能为四爪之蟒。
按照一品至九品官阶之分,其绣蟒及蟒爪之数分别为:文、武一品至三品官袍,通绣九蟒,蟒为四爪;文、武四品至六品官袍,通绣八蟒,蟒为四爪;文、武七品至未入流官袍,通绣五蟒,蟒为四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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