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是普通老百姓比较回避的事情,不但因为大家对流程的陌生而导致的心理上的回避,更因为其耗时较长,对当事人的身心都是一种考验,那么最终的判决书要在开完庭多久下达呢?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吧。
事实上法律对开完庭什么时候下判决没有规定,而只对立案之后什么时候判决即**期限有规定,具体如下:
民事案件**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条,人民**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人民**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最高人民**关于严格执行案件**期限**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 适用普通程序**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刑事案件**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对开完庭后什么时候下判决是没规定的,但对于案件什么时候宣判则有时间的限制,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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