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查时间:2020年11月1日0时。
2、普查对象:标准时点在*******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境外但未定居的**公民,不包括在*******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普查方式:本次普查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身份证号码,并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7月开展试点,11月正式入户登记。
4、普查的主要内容: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住房等情况。
再也不用害怕给你打电话无人接听,可是我多想再害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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