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种认识作用。即以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为依,对色(显色与形色)、声、香、味、触、法(概念及直感之对象)等六境,产生见、闻、嗅、味、触、知等了别作用之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
眼耳鼻舌身五识之汇总叫做意识,佛教称为第六识。意识即识别和意向,识别是镜像反映客观,意向条件反射。有了识别的储存,接收到新的识别信息则会作出意向反应或称反射。
缄默着罢!在这无穷的世界上弱小的我原只当微笑不应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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