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刘洋 5月3日发生在成都三环路娇子立交桥附近的“暴打女司机”事件可谓一波三折:先是打人男司机张某遭到一边倒的谴责;其后,张某道歉,女司机卢某被打前连续变道且碾压实线的视频**,**开始反转,指责和谩骂卢某的声音出现;再然后,舆情爆炸,除简单的****外,一方面女司机卢某遭遇“人肉”,各类信息在**与澄清中混**织,另一方面也有人开始反思此事中的“网络暴力”、“驾驶规则与安全”、“个人隐私”等社会问题。一时间,众声喧哗。
被打女司机卢某的亲属称,如今仍在住院的卢某近日来也在反思,并认识到自己在此事中的一些过错,特写下《致歉信》授权**独家发布,内容如下:
致歉信
我是卢琴,也是“成都娇子立交打人事件”中的女司机,经过这段时间的康复治疗,我的伤情开始逐步恢复,却因为身陷**漩涡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经过认真深刻的反思,痛定思痛,我想我应该面对这一切,我非常诚恳地向大家表达我现在的认识:
首先,对我行车中的鲁莽和不理智,诚恳地向大家道歉,我已认识到错误;对于我违章驾驶、开斗气车的行为,我自愿接受相关处罚;对我过往的驾驶陋习一定通过认真学习加以改正。
其次,就我的家人、朋友为了维护我而做出的不当**,诚恳地向大家道歉,错就是错,不应该找任何借口。同时因为此事也给他们造成了伤害,我非常内疚。
在这个事件里,我深知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给我及我的家人带来了多么大的伤害,它将多么深远地影响我的生活。所以我亦不愿男司机张先生和他的亲人也遭遇同样的境遇,所以,恳求大家能到此为止,我们都已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最后,感谢当日在场制止事件进一步恶化的所有好心人,特别感谢奋不顾身的出租车司机,祝您早日康复。
道歉人:卢琴
时间:2015年5月11日
卢琴的母亲照片:
人肉搜索违法:
最高人民**公布的《最高人民**关于**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期开始实施,该司法解释的最大特点是针对目前很多新的网络侵权表现形式进行管制。
很多人对“网络水军”一词并不陌生。无论是想“捧人”还是“毁人”,只要你付费,就会有一群“网络水军”出动,努力为你达成目的。他们的存在对互联网安全造成极大影响,一条灰色产业链也随之产生。《规定》第十五条指出,雇佣、**、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发布、转发网络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应予**。
近几年,微博、微信等快速发展的社交网络以及由此产生的自**,在传播范围、影响力等各个方面均有超过传统**之势。几年前,“虐猫事件”的主角遭“人肉搜索”而被迫辞职。类似这样的“人肉搜索”,可能导致大量的被侵权人个人信息在网上**,给被侵权人的正常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规定》对这种“人肉搜索”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根据《规定》第十二条,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应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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