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乐四重奏最初的创始人是弗朗茨·约瑟夫·海顿(以下简称为“海顿”)。在1761年,海顿为艾斯特哈齐亲王在匈牙利的音乐厅中话费大量的经历写作室内乐曲,其中所写的弦乐四重奏就有75首左右,并且在此期间确定了弦乐四重奏的模式,使得弦乐四重奏称为了音乐家门公认最为理想的室内乐形式。
弦乐四重奏由于在音色上相近以及结构上的严谨,对弦乐演奏家来说都是非常严苛的考验,而透过精湛的演奏技巧与完美的合奏默契更能表现出音乐本身丰富的内涵。
除此之外,里赫特是最先运用弦乐四重奏组合进行创作的作曲家之一,同时贝多芬也将弦乐四重奏的光辉发展待极致他虽然只作有十六部弦乐四重奏,数量远不及海顿(84首)和莫扎特(23首)等人,但是这十六部作品中几乎每一部都折射出他的功力、经验、创新以及深刻的思想内涵。
四重奏名曲主要有:海顿的68首弦乐四重奏;莫扎特的23首弦乐四重奏;贝多芬的16首弦乐四重奏声誉甚隆;舒伯特的d小调第14号弦乐四重奏《死与少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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