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八防的内容是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根据《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保管档案的库房要坚固,并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
保管档案的屋子里,机关还应该根据档案资料的数量设置必需的档案专用库房和柜架。
根据《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机关档案部门还应该根据工作需要增置温湿计、复印机、收录机、照相机、去湿机、吸尘器、空调设备、电子计算机等。
《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是国家档案局于1987年12月4日印发实施的与档案有关的规定。
随心一句: 相逢何必曾相识,错戏红尘了残生!
随心一句: 爱情啊,你的荆棘,已刺伤了身陷其中之人的双眼。
本站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络,如若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分享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不**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