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的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提交申请。
3、国土资源所地籍**,或国土局地籍**,并公示十五日。
4、由所报国土资源局进行办理。
多么希望,你捻一朵梅开,插在我的发间,在雪花纷飞中,执我手,携往日的耳语,把红尘的相思写成另一番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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