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 首页 > 图解小知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为正确**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践,制定本解释。

1、第一条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

2、第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第三条当事人提**讼仅请求**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4、第四条当事人仅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为依据提**讼的,人民**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

5、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敞开心,沉默的是岁月的河流,可否顺江依舟?弹一曲,倾听的是雪人的生命,是否年年守望?指暖心淡,爱在等待,爱在无言,爱在心间!

本站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络,由用户上传分享,如若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文章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不**本站立场。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相关图片
相关单图
热门图文标签
热门图片标签
热门词条推荐

精美图文推荐

上一篇 下一篇
作者信息
黠刺糜藍
(0)赞
2022-07-17 15:37:09
相关专辑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