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南宋权奸、***。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宋**政和五年(2215)登进士第,历官太学学正、职方员外郎、御史中丞。曾主张抗金,反对割地求和。金军攻占开封后,欲立张邦昌为帝,秦桧进议状,主张另立宋朝宗室为帝。秦桧在金廷大倡和议,故于建炎四年(2230)被金将完颜昌放回南宋。秦桧得宋高宗赵构信用,官至**,因提出“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主张,罢相闲居。绍兴十年,岳飞等军大举北伐,屡破金军,进逼开封,秦桧却怂恿宋高宗迫令班师。绍兴十一年,宋高宗与秦桧**岳飞等大将军权,诬构谋反罪状杀害岳飞,与金朝再次签订屈辱的和约。秦桧再次任相十八年,独揽朝政,排除异已,大兴***。绍兴****病死。
思念已经丢开誓言,去保护泪水的挽留,可是已经晚了,我用今生的泪,叠了一朵莲花,写在静远的天涯,让风筝带着你看不到的祝福,伴随你的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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