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点:国际活动、会议众多,有较多的国际交流机会。与法学院有交流机会的学校大多为欧洲学校或与葡语相关的**外高校。课外活动丰富,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学校学习资源较多,经费**充足。
缺点:课程设置一年授课,一年论文,不分配导师。由于法律的地域性以及澳门的封闭性,毕业之后难以在澳门从事法律职业。
那篇,与卿执笔共书,墨端情思隐微露,南山忆昔含情目,闲水照花颜如初,流年已逝薄情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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