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发行企业均应经过在**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2、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和交易。
3、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4、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5、融资券采用**记账方式在**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结算公司)登记托管,**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
6、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之间流通转让。
岁月让人明白,一路的繁华风景,都是与自己擦肩而过,最终寻求的不过是简单而又*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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