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律的属性有必然性、普遍性、客观性和永恒性。
规律亦称法则。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具有普遍性的形式。规律和本质是同等程度的概念,都是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深藏于现象背后并决定或支配现象的方面。然而本质是指事物的内部联系,由事物的内部矛盾所构成,而规律则是就事物的发展过程而言,指同一类现象的本质关系或本质之间的稳定联系,它是千变万化的现象世界的相对静止的内容。规律是反复起作用的,只要具备必要的条件,合乎规律的现象就必然重复出现。
春陌红尘,明明你哭了,眼泪却在我的眼睛流转,如果连疼和痛都不再纯粹,可能爱与梦也不会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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