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有: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合同的,不予**;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犹如两颗相遇的流星,心灵撞击出光和热;光和热中你我融为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处又如两颗恒星,明明亮亮,双双悬在生活的夜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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