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操作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会存在法律风险。注册后垫资人会把资金抽走,你就涉嫌抽逃资金。《公司法》第35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愿你阳光里像个孩子,风雨里是个大人。愿你拥有和生活博弈的能力和胆量,愿你珍惜陪你走过一程的良师益友。愿你想要的'明天,都如约而至。八月,再见!九月,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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