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体现行政法的根本价值,指导行政法制定、执行、遵守以及解决行政争议的基本准则,贯穿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和行政救济的各个环节之中。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都是这一原则的延伸。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合理行政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公*正义等法律理性。其核心含义,是行政裁量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基础,禁止行政决定
"为什么我们还单身,无外乎不肯将就,不愿凑合。总期待不期而遇的相遇,期待一见钟情的两情相悦,又期待两情相悦的地久天长。一直把爱情想的太美好,宁缺毋滥。"
本站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络,由用户上传分享,如若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文章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不**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