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防车位一般没有产权证。
(2)列入公摊的面积的车位没有产权证。
(3)小区空地的车位没有产权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静静的坐在窗前,听夜雨淅沥,嘈杂的世界终于安静了下来。卸下一天的疲惫,借一盏时光养心,留一丝清风,定格一路的环佩叮咚,忘记那匆匆掠过的风景,忽略那些欲语还休的往事,将三千青丝轻轻绾起,做如素如莲的女子,不问云归何处,不言花开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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