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法规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的**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时间在变,人也在变。生命是一场无法回放的绝版电影,我们一路向前一路失散。有些事,不管你如何努力,回不去就是回不去了。就算真的回去了,你也会发现一切已经面目全非。唯一能回去的,只是存于心底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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