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务部门目前尚未认可这种电子**。市国税局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电子**在**不能作为纳税凭证。”***,消费者购买产品时,索要**的意识其实比**更强烈,购买商品要求商家提供正规的**,这是消费者的基本**,商家必须提供。“这些电子**多用于一些公司的内部结算,只相当于收据,任何商家不能拿已开具电子**为借口,不给消费者开具正规**。”
站在我们曾经吸烟的角落,感觉就是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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