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买房定金,不想买了,定金不能退。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错过的人就像不合脚的鞋子,没必要心疼或者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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