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的认定是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应该具体看分居的原因和分居的时间,即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分居,还有就是要分居满二年。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常想起我们的婚前,我生气,峰比我还紧张,我笑,他比我还快乐。争吵时离家出走他都会怀疑我有生命危险而记得落泪。不是没有过这样的时光,只是这时光骗我交付一生,而后,予我残忍。
本站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络,由用户上传分享,如若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文章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不**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