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下发《关于******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费交纳比例作出调整,新的*费收缴标准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新标准中*员交纳*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职工中的*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费。
同时,农民*员每月交纳*费0.2-1元。学生*员、下岗失业的*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员,每月交纳*费0.2元。
绣幕茫茫罗帐卷。睡腾腾,困入娇波慢。隐枕痕留玉脸,腻云斜溜钗头燕。梦无端欢又散。落胭脂,界破蜂黄浅。了翠鬟匀了面,芳心一寸情何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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