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或者终止**,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的;
(二)**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嫌疑人、被告人**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或者终止**,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的;(二)**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嫌疑人、被告人**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淡定如水。读懂了淡定,才算读懂了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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