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野鸡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野鸡曾经被人们当作动物界的“人参”而大肆猎杀。所以在2008年的时候,野鸡成为了我国的二级保护动物,非法捕杀者都会受到法律处罚。
2020年5月2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农村部**第303号》,将野鸡(雉鸡)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一抹明媚,一瓣馨香。片盎然,一望回眸。清丽透彻的阳光下,便是一番风景。盏香茗,一卷书墨,一落窗明,一艾心情。思绪幽然的'专注中,便是一回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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