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事物的主要部分;哲学上指对客体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民法中指享受**和负担义务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而负刑事责任的人;国际法中指国家**的行使者与义务的承担者。
客体:客体既包括客观存在并可以主观感知的事物,也包括思维开拓的事物 。
明明无法了解你的心思,却听着你喜欢的歌,悲伤着你的悲伤,不管怎样都陪着你,是不是一切的执着和不舍只是因为那一丝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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