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等。
【法律依据】
根据《著作权法》第七条,***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区、直辖市人民**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暗香落莫摧成雪,秋的凄美,只是在为冬的白雪铺起一点又点的寒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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