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在城市市区噪声**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情况。
你养我小,我养你老,世上最美好的事莫过于,我已经长大,你还未老,我有能力报答,你仍然健康;对不起 ,从未让你骄傲,你却待我如宝!妈妈今天是你的节日,祝老妈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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