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相思泪深,天涯苦远。一缕叶落秋风残。苦海无边,回头怎是岸?过尽千帆,怎可回首曾归处?空悲切。独望千年的遥远,执念回忆的深陷,轮回的终点可不可以不说再见?寂寞的沧桑惹的谁人断了柔肠?泪眼的背影隐藏了谁人的思念?穿越了千年的忧伤,谁将我的最后一滴泪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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