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后还给官府。到了唐朝中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至唐天宝年间,根本无法实行土地还授,故至德宗年间被“两税法”取代。实施范围一说始终仅实施于北**,一说隋**后实施于全国。均田制的实施,肯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占有权,减少了田产纠纷,有利于无主荒田的开垦,因而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均田制的实施,和与之相联系的新的租调量较前有所减轻以及实行三长制,有利于依附农民摆脱豪强大族**,转变为国家编户,使****的自耕小农这一阶层的人数**增多,保证了赋役来源,从而增强了********制。
清风入喉想烧胃的酒,说好留下的人早已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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