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到场调取,或者申请公证处**调取电子数据并做成公证书的电子证据;双方当事人没有争议的电子证据都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人生很多时候都必须放弃,放弃未必就是错的,有时候放弃一时得益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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