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离职日期指的是计划离职的日期。
根据《*******劳动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的**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因此在**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次性处理双方间所有**义务。对于双方自愿签订的《**劳动关系协议》,如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性规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在协议已经实际履行后,劳动者如反悔再行主张约定无效,一般都难以得到法律**。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真情一诺,红颜永恒。画地为牢,收藏所有的欢笑,将忧伤与思念折叠进唐诗宋词,研心为墨,弄花香满衣,为你舞尽一世的灯火阑珊。不奢望与你床前枕畔长相依,只在乎心有灵犀一点通;不奢望一种爱会天长地久,只珍惜除却巫山不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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