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书必备的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从来自己都是最放不下的那个,却要装作比谁都冷酷无情。我还是做不到鞠躬离场、微笑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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