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果·格劳秀斯生于1583年,逝于1645年,是近代**思想先驱,国际法学的创始人,被尊称为“国际法之父”与“自然法之父”,是近代**启蒙思想家中第一个比较系统地论述理性自然法理论的人。《战争与和*法》是其**作,出版于1625年,该书博大精深,事例丰富,论述缜密,不仅是重要国际法著作,而且是**资产阶级**学说的基础自然法或自然**理论的开创性著作,主要内容是从立法的角度探讨如何消灭战争,以实现全人类的和*和幸福。
孤独的人遇见了一丁点的温暖就慌了阵脚感激涕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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