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营业部四个**是指旅行社与其内设业务部门和营业部必须实行**管理、**财务、**招徕、**接待,不得以承包、挂靠或变相承包、挂靠方式非法转让全部或部分经营权。“四个**”是《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该条例颁发于1996年,是旅**业的第一个法规,对旅行社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个**”是一定时期对旅行社管理提出的要求,是针对旅行社部门承包制的弊端而言,可避免部门管理不善而带来的种种问题,对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直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应看到,时代在前进,形势在发展,加入WTO后,旅行社业还会产生重大的变化,必须不断的调整思路,研究新问题,及时采取新措施,规范促进发展,提高管理水*,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岁月不堪,谁知到头来情丝断,空留思忆一声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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