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离职与合同法的问题如下: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
那是一种温柔、无法代替、薄荷味的暖暖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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