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存在;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且该**适宜代位行使;
3、须债务陷于迟延;
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仁、义、礼、智、信为作人之本。屠戮他身甘肥自己便是不仁。离他眷属延我亲朋便是不义。将他肉体供养神人便是不智。设贪口腹饮食腥膻便是不智。设耳装媒引入陷阱便是不信。人居尘世,五常惧失,岂有资格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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