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的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意愿,赠与合同是不能成立的。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与的行为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无偿、诺成性合同。
“赠予”只是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赠予是赠送财物或他物给人,也指赠给的财物等。当财产、物品等标的物的所有权出现了单方向的转移时,这种行为就是赠予。赠予是实践合同。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有些路你明明知道是错的,可你必须走下去。
本站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络,由用户上传分享,如若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文章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不**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