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8条关于“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那么,对于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分割,无过分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笔尖上滴落的不仅是墨水,更有闲暇时候无意的伤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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