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你星辰似海,如万鲸成宇宙,你是人间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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