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公侯的爵位主要分为宗室爵位、异姓功臣爵位和蒙古爵位,主要作用如下:
1、宗室爵位,又称宗室觉罗世爵,掌管宗人府,共分为十二级,只授予爱新觉罗氏族人,主要任务是管理皇家宗室事务的机构,掌管**九族的宗族名册,按时编纂玉牒,记录宗室子女嫡庶、名字、封爵、生死时间、婚嫁、谥号、安葬等事;
2、异姓功臣爵位,又称功臣世爵、民世爵,掌管吏部验封司,授予汉员和西南民族等满蒙外其他民族人士,主要任务是掌文职**之封爵、议恤、褒赠、土官世职及任用吏员等事;
3、蒙古爵位,称为外藩蒙古世爵,掌于理藩院,主要任务是充当会盟的召集人,不能直接干预各旗内部事务,也无权擅自发布**,只是对各旗札萨克起**作用,并充当旗札萨克与清**的中间人,蒙古旧有的部,只在名义上保存下来,不具有任何行政职能。
十二潭覆满冰霜,生命的祭祀一场又一场,慢慢岁月如水流淌。一个人的惆怅,一个人的寻找,多少年时光零落成伤,终于在下一个路口,我看见了你的挥手,我的泪点点闪烁幻化成金色的光,的跋涉凝结成不变的期望,我将和你一起珍藏,一起守望两个人的地老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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