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交纳时间是每年的10月份。如果应纳房产税较多,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以分别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两次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征,一次缴纳,纳税期为每年的10月份。
【法律依据】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烟雨柔。雨中温柔尽是愁。油纸伞。伞下缠绵已走远。江南岸。岸边孤影瘦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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