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爱就是爱,掺不得一丝同情和怜悯,带不得一点强迫和委屈,他们可以让出整片天空,却不能让出一寸至纯至真的爱情原野。
本站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络,由用户上传分享,如若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文章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不**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