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撤销权规定有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我越来越相信,创造完美的代价是:努力失望以及毅力。首先是疼痛,然后才是欢乐。守望幸福终是那一季的相遇已零落成殇,越来越深的囹圄拔不出,是否不曾相遇就不会有离别?来不及思量已步入了彷徨,来不及守望已散了凝香。几许惆怅,刻划着又是一季的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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